我们坚持伴侣动物利益至上的原则,把主人的爱心和责任心列为领养的首要条件。
领养要求
1)领养人须年满二十周岁,有稳定职业,有固定住所。
2)领养人有爱心和责任感,其家庭成员也有同样的爱心可以接纳动物的加入。
3)领养人家中已饲养宠物数量原则上不超过2只。
4)同意并签定领养协议(协议内容如下文),愿意配合回访工作。
领养程序
1)阅读博客上的动物介绍、领养要求及协议,若有理想的领养对象,通过我们公布的方式联系救助人或寄养人。
2)亲自看望狗狗,通过接触了解其性格习性等,若进一步证实是您的理想领养对象,请您回家慎重思考并与家人全面沟通。
3)确定领养意愿后,由适当人员进行家访。
4)符合领养条件的,领养人凭身份证件办理领养手续,签署具法律效力的领养协议后,您就可以带上心爱的动物回家了。经过一周的试养,如无任何问题,则领养成功。
5)回访:在领养完成后,将对领养家庭进行回访。回访形式可以多样,上门拜访、电话、信件、电邮等方式均可采用。回访是为了了解被领养的小动物在新家的适应情况,了解领养人是否按协议规定履行了相关的义务。